民建青海省委: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我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和支持力度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厅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决落实国家和省委、省政府出台的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一系列政策措施,高度重视中小企业梯度培育体系建设,以“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为重点,通过多方面扶持、发掘,培育了一批成长性好、发展潜力大的优质中小企业,进一步夯实了我省中小企业向好发展的基础。
一、实施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鼓励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
近年来,我厅围绕提升产业基础和产业链现代化水平,坚持培优企业与做强产业相结合,按照“储备一批、培育一批、提升一批”的原则,积极开展“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工作。2018年启动省级“专精特新”企业认定工作以来,逐步建立起从重点培育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的梯度培育体系。截至目前,认定五批共110户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推荐认定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10户,国家级专精特新重点“小巨人”企业1户,入库160户企业作为“专精特新”重点培育企业。
(一)制定管理办法,规范企业认定培育。2018年,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培育工作的通知》(工信厅企业函〔2018〕381号),制定《青海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管理办法》,明确了“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申报认定要求、条件、程序等。2021年7月,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第二批专精特新“小巨人”申报通知要求,结合我省中小企业发展实际,对《认定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进一步明确申报条件和要求,细化了“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管理规范。
(二)发挥资金作用,助力企业提档升级。充分发挥省级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的引导作用,支持有基础、有潜力的中小企业发展壮大,提升核心竞争力,对被认定为“专精特新”企业的,给予不高于5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被认定为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的,给予不高于100万元一次性奖励。2021年,省级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累计下达17019万元,对全省300余个中小企业项目给予支持,其中安排2801万元对59户企业“专精特新”技术改造、创新能力提升等项目给予支持。同时协调省级各类财政专项资金2983万元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的绿色工厂改造、转型升级、两化融合项目给予支持。积极争取国家中小企业专项资金583万元对1户重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和8家专精特新企业服务示范平台给予支持。
(三)开展纾困解难,帮助企业共渡难关。针对中小企业面临的突出问题,2022年1月报请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大助企纾困力度促进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青政办〔2022〕4号),2022年4月联合省财政厅印发了《青海省支持中小企业纾困发展政策实施细则》(青工信中〔2022〕88号),进一步细化纾困配套政策措施,推动政策落实落地,有效缓解全省中小企业的生产经营压力,提振企业发展信心,稳定了全省中小企业发展的“基本盘”。今年以来,中小微企业续贷周转资金池发放续贷周转资金39笔,金额14393万元,为企业节省融资成本约350.78万元;搭建银企对接平台,促成省内银行业金融机构与13家省内“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达成15.35亿元贷款意向合作协议;全省“六税两费”累计减免税费2.4亿元,累计办理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延缓缴纳税费2.14亿元;已为12729户企业发放稳岗返还资金2.1亿元,稳定职工岗位36.13万个,为全省参保企业(单位)减轻失业、工伤保险缴费负担4.15亿元。
(四)激发创新活力,促进企业高质量发展。深入实施创新驱动战略,加大对省内中小企业开展科技创新活动的支持力度,鼓励省内中小企业加大填补国内空白的新产品、新技术研发力度,引领全省中小企业转型升级,不断提高发展质量和水平。联合省财政厅、团省委等单位,举办“创客中国”暨“创青春”青海省创新创业大赛,深度挖掘培育具有高原特色优势的创业创新项目,不断激发中小企业创新活力,引导参与新产业、新技术、新模式、新业态发展。2021年度省级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安排1297万元对省内17户“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及培育企业开展创新活动支出给予资金支持,安排1000万元对省内17户主导或参与国家、地方、行业标准制定的中小企业给予奖励支持。
(五)完善服务体系,精准服务企业发展。立足实际,以社会化、专业化、市场化为原则,加快培育和发展各类社会化服务机构,积极搭建各类公共服务平台,初步形成了由各级政府部门公共服务、大专院校和科研机构公益性服务、中介机构商业化服务组成的全方位中小企业服务体系,为我省中小企业梯度培育提供政策咨询、融资对接、产学研对接、成果转化落地、数字化赋能、产业链对接、人才需求对接等各类服务。截至目前,已建成1个省级枢纽服务平台、9个综合性“窗口”服务平台、11个产业“窗口”服务平台,认定国家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3家、省级示范基地23家、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13家、省级示范平台39家。2022年5月起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配备“一对一”服务专员,110名服务专员经培训考核后,已正式上岗开展入企服务。
二、下一步工作
(一)进一步健全政策体系。围绕贯彻落实国家《“十四五”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规划》和工信部《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暂行办法》,统筹用好国家和省上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多渠道争取技术改造、技术创新资金支持,进一步激发中小企业创新创造活力,促进全省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针对当前中小企业面临的原材料上涨等问题,加强跟踪监测和分析研判,及时提出具有针对性、可操作性的政策建议。
(二)进一步提高服务质量。通过实施动态管理和精准服务,健全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体系,制定分层分类的扶持政策,统筹运用财税、金融、技术、产业、人才、用地、用能等政策工具,健全完善政府公共服务、市场化服务、公益性服务协同促进的服务体系,通过搭建创新成果对接、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创新创业大赛等平台,将更多中小企业加快培育成为优质的“专精特新”企业,持续支持优质中小企业发展。
(三)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合作,鼓励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参与国家科技项目、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等。加强助企纾困政策落实情况督促,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维护中小企业合法权益。进一步加强引资、引才、引技、引智工作力度,支持成长型中小企业做大做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减轻企业税负,降低企业经营成本,激发中小企业内生动力。
(四)进一步推动创新发展。推动开展省级创新创业特色载体建设,引领全省中小、民营企业转型升级,不断提高发展质量和水平。支持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加大创新力度,鼓励公共服务示范平台为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提供点对点优质服务。
(五)进一步缓解融资难题。协调金融机构落实好金融惠企政策,降低中小微企业融资成本。着力缓解中小微企业信贷融资过程中续贷难、成本高、周期长的问题,进一步拓展续贷周转资金池合作银行,扩大资金池支持覆盖面,提升资金池运营效率。加大省级中小企业发展基金投资力度,并组织推荐优秀项目积极争取国家中小企业基金投资。支持引导“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在青海股权交易中心“专精特新”专版挂牌融资,畅通企业直接融资渠道。